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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一 提问时间: 2012-12-03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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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农村房屋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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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问题如下:农村的房子卖给同村村民,但是并没有过户,只是有卖房协议,现在房子面临拆迁,请问,该买卖协议能否无效(退还房屋交易房款加利息),以宅基地换房的还迁房归谁,是均分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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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2-12-08 23:15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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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一网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集体土地房屋根据法律法规,是可以出卖给同村村民的,卖房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因为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物权尚没有发生转移,该房屋目前你仍享有所有权。如果你违约不履行过户手续,则不仅需要退还房款及利息,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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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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