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盲道的设置比较晚,直到进入21世纪的2001年,才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由于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城市中新改建的主路必须铺设盲道,至此盲道逐步成为国内现代城市建设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以上规定应当说是和国际接轨的结果,同时也彰显了现代城市应有的对盲人的关怀。但是,如果你仔细观察一下城市中的盲道,会发现我们的盲道似乎只是在为城市“作秀”罢了。你不妨可以找几位盲人朋友,问问他们(她们)对盲道的感受,他们(她们)一定会告诉你“不敢走!”。道理很简单,盲道作为盲人的“专用线”已经被彻底地“堵占”或“封杀”了。盲道上的私家汽车、报刊停、自行车、小贩的摊位等等,让盲人“寸步难行”。盲人不敢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盲道设置的不合理,给盲人的脚感和导盲杆触感造成错误的信息,使得盲人屡屡“却步”。在我国的城市当中,虽然盲道比比皆是,但盲道却几乎沦为了“摆设”,没有给盲人带来多少便利。我想,如果盲人们有朝一日能重见光明,他们(她们)肯定会吃惊城市中竟然有如此之多的盲道,这和他们(她们)苦苦前行的感受形成鲜明的反差。为此,我们这些能够看到光明的人应当好好反思一下,我们究竟是为谁建盲道?我们是否侵犯了盲人的权利?笔者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经常看到“堵占盲道罚款”的案例,以此强化人们对残疾人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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