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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强
提问时间:
2012-07-0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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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助劳务公司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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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在一家劳务公司找工作,劳务声称保证能进厂。然后交了60体检费,又交了200押金。据劳务称那200给上了保险。称工作满3个月以工资的方式退回后来又向我索取300元保证金,说用人单位怕丢东西,所以要300押金。工作满30天之后退回。 以上保险金,押金,都没有给我留下复印件。现在我不想交那300保证金,但是劳务公司又不给我退回150中介费和200元押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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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2-07-06 17:31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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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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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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