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市民李先生日前反映,周末他们一家三口去游泳馆,密密麻麻都是人,在泳道内不断触碰他人,根本无法游泳。记者随后了解到,按照天津体育部门规定,游泳池应限定入场人数,超员要受处罚。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开区一家游泳馆内看到,八条泳道中有两条被租给一个游泳培训班使用,二十几个孩子跟着两个教练正在练习,还有两条泳道被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租用,30余名职工正在进行比赛。据记者估算,当时泳池内总人数超过300人,而岸边还有不少人。
记者调查天津多家游泳馆发现,下午两点至晚上八点高峰时段一般都存在拥挤现象。红桥区一所职校的游泳馆管理人员表示,暑期是游泳馆旺季,有游泳培训班、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员等各类人群前来消费,如果游泳馆限制入场人数,可能会被认为是歧视部分消费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南开区一家大型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准确控制入场人数,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并安装管理软件,成本较高,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目前只要交钱或者办卡都可进馆。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为保障消费者安全,天津在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天津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游泳场所应当按照人均水域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大型室外游泳场人均水域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的标准控制入场游泳人数;游泳场所超员的,将被警告并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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