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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康娟    提问时间: 2012-07-03 18:43
 标题:房地基征用补偿
内容:

    您好,律师,我老家在15年前向村委用申请购买了房地基准备该房,但由于后来生活比较拮据就没有盖,该地基一直用于种植,现在家乡要修高速公路需要征用这块土地,请问征用补偿是应该按房地基还是种植土地,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2-07-06 18: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款数额应结合被征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等因素。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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