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问题和您咨询,情况是这样的:
大概25年前,我爸爸买个一个房子给我爷爷奶奶居住,买房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只有一份我爸爸和原房主自己签的的买卖合同,2002年时,我爸爸去房产处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证上的产权人是我。2006年我爸爸去世了,2009我爷爷去世了,2012年我奶奶去世了,现在我爸爸的4个弟弟妹妹要来分这个房子,他们的依据是这个房子是我爸爸的遗产,里面有我爷爷奶奶的继承份额,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另外,现在这个房子要动迁了,他们霸占着房子不给我,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腾退房屋,如果去起诉,那么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2002年办理的产权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了,视为您父亲对您的赠与,不属于遗产不产生继承。可以诉对方腾房,诉讼相关事宜比较繁琐,建议电话咨询022-27219795。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15日
【民生词典】房屋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