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房为私产,房产本是在09年因拆迁老人买自己大儿子的房产,但被四儿子在老人不知情情况下被过于孙子名下,老人全然不知,在多次追问下告知房产归属问题,老人将此事告知法院,通过法院判决为房屋所有权人为老人,被告(四儿子及孙子)协助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因老人不想再居住此房故想出售,按当时过户时间为即将过5年可以免除营业税,经过询问房管局,房管局相关人士说需要法院宣判为之前孙子购买大儿子房产为无效方可算过五年出售,故咨询您法院能否出示此相关证明? 感谢
法院若已出判决,则生效的判决书不能更改,法院应不能另行出具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