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父亲在1963年共同出资建造房屋4间,父亲已经去年死亡,并留有遗嘱,留给我的两个弟弟的孩子。
我想问的是,这房子我本人有没有所有权?
我有当年出资的证明,生产队扣公分证明(以公分抵建房屋工料),生产队队长的证明,并有当年生产队账本 ,这房子建好后我和我儿子居住过几年,后来一直由我弟弟占有(没有居住存放杂物),我和我父亲多次索要未果,直到08年坍塌,由我的2个弟弟共同出资翻盖(我也要求翻盖但是遭到拒绝)。房屋一直是父亲的名字。
现在我母亲还在世。
谢谢。
尊敬的网民您好: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屋如是宅基地房屋,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你父亲去世后,发生继承,你母亲和所有子女均是继承人。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