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公去年得了癌症,医疗期间,由于资金短缺,其后妻不肯出资,于是就他们的共同房产写了一份协议,后妻给公公4万元后,不再享受房产(房产大致值26万),后妻给前后就抛弃生病中的公公,于是病危时公公又立了一份遗嘱,房产不给后妻,请问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尊敬的018325294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情况涉及遗嘱继承问题,建议您携带书面材料面谈,应该是后遗嘱有效但是涉及遗嘱的性质比较复杂。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胡天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