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今天写信很想求助于您并且讨论一下我觉得中国法律的一个盲点,也是一个难点,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亲是平度市南村镇一普通农民,08年7月29父亲被邻村一流氓宋吉雪故意致残,法医鉴定我是伤残九级,我方是原告,法院判决被告人宋吉雪有期徒刑两年09年4月8号-11年4月8号,另外赔偿费6万,当初开庭他就几经传唤不到案,出狱后协商赔偿也是几经法院传唤不到案,即便到案也坚决表示没有钱,被告人是一地痞无赖有妻有儿家里还开着馒头店,他耍无赖至今宁肯被拘留也拒绝赔一分钱,他认为2年的牢狱刑事就相当于抵消了这些钱,当初已申请强制执行了,找了好几次平度市人民法院和律师,他们说他就老家一套房子又不能查封,只能对其拘留15天,然后放出来,并且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用还得我们出,毫无意义,我很无奈,怎么竟有这种道理?另外要我们去搜集并监督其财产线索告之法院才能执行,拜托啊我们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公安或检察机关,一是没这个权利二是也没这个义务啊,对此不催法院又不会主动去管,催了法院又表示无奈没有办法,执行永远是个难题,就像老百姓说的那样:赢了官司输了钱,官司越打越穷,因为即便你赢了,钱要不上来是个问题,要想要上来就得想办法花钱找门路找关系,我该怎么办?难道法律对他不起任何作用,我爸的伤白被打了吗,医药费2万多也白花了吗?天理何在?法律威严何在?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尊严何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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