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弱势单亲母亲救助是天津市当前面临的一个急迫问题。本文在专项调查和数据分析基础上,分析了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对其进行救助的必要性,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政策建议。文章认为,需要在加强天津市现有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专项救助和发展基金,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这样才能真正为单亲母亲家庭排忧解难。在分析、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等相关先进理念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单亲母亲社会救助支持系统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单亲母亲;救助系统;公共政策
一、天津市弱势单亲母亲救助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单亲家庭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根据天津市妇联和统计局对市内六区非农业人口单亲家庭进行的抽样调查,目前天津市的单亲家庭约有3万户,其中单亲母亲家庭约有2.3万户(占76%)①。单身母亲家庭的增多,带来和凸显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单亲母亲生活境遇困难。天津市单亲母亲群体普遍存在着收人水平低、生活水平差、抗御风险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中新的弱势人群。①单亲母亲家庭总体收人水平低。调查显示,44%的单亲母亲家庭拥有固定工资收入,有33%因病、残等因素无收入,有近23%的单亲母亲家庭靠打零工收入维持生活。单亲母亲家庭月均收入不足700元、人均收入不足350元的占73%,其中家庭月均收入不足500元、人均收人不足250元的占41.2%(同期天津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 636元,月均1 053元)。②单亲母亲家庭生活条件差。单亲母亲家庭平均食品支出比重达4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l/3。仅有20%的单亲母亲拥有自有住房,其余80%的单亲母亲靠借住父母、亲戚住房或在外租廉价房。③单亲母亲家庭抗风险能力弱。单亲母亲中失业、下岗、无职业人员占1/3,但享受社会保障体系低保救助和特困救助的家庭不到1/3。69%没有享受低保救助的家庭中,有近一半是困难家庭;残疾、有病不能劳动、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亲母亲占整体人群的16%;另有49%的单亲母亲患有各类慢性疾病。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的不足25%,没有任何保险的家庭超过了30%。在沉重压力之下,有65%的单亲母亲夜晚难以入睡,接近70%的单亲母亲经常感到身体疲惫、心情郁闷、孤独无助。
(二)单亲母亲遭到社会歧视和排斥。与西方社会不同的是,我国传统的家庭完整性观念和男尊女卑的观念至今仍旧在一些人心目中根深蒂固。贫困和性别劣势的叠加,使单亲母亲常常要承受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猜忌议论。调查中,有17%的母亲认为单亲家庭社会地位低,甚至是二等公民;有29%的人认为不好说。两者相加达到46%,其中有10%的单身母亲认为自己受到歧视甚至遭受白眼和议论。这反映了当前社会对单身母亲还存在相当程度的排斥和歧视。
(三)单亲家庭子女教育出现问题。家庭教育在子女健康成长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单亲母亲家庭是一个“残缺”的家庭,拮据困难的生活状态、缺乏父爱的养育环境、遭人歧视的心理感受,使得单亲子女不同程度地具有失落感、自卑感和对社会的排斥感、恐惧感。多项研究表明:单亲家庭子女往往多疑、孤僻、自卑、情绪不稳定、逆反心理严重,自制力、责任感、进取精神、奉献精神等社会性性格特征明显不良,有的甚至出现反社会和仇视社会的倾向。有学者调查认为,未成年犯罪人群中,单亲孩子占到了40%②。另一方面,单亲母亲对子女往往有过高的希望,本市超过半数(占54.4%)的单亲母亲把自己今后的人生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身上,这也往往影响到子女性格的正常发展。单亲家庭的紧张状态所造成的负面效应,至少影响到两代人,并且跨越了个人或家庭范围,扩散到社会之中,单亲家庭已经成为相当紧迫的社会问题。二、天津市现有相关社会救助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天津市的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针对弱势单亲母亲群体而言,这一体系还不能够做到全保尽保,有相当程度的单亲母亲仍陷于经济、住房、养老、医疗、精神、子女的困顿之中不能自拔。 (一)社保部门负责的社会保险体系天津市现有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在传统单位制基础之上,享受条件是单位投保。由于种种复杂的情况,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部分下岗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等被排斥于体系之外,自己又无力缴纳社会保险,成为既有社会保险体系的体制外人员。根据统计,单身母亲中有养老保险的占56%,有医疗保险的仅占47%,有失业保险的仅占25%,没有任何保险的单身母亲占到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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