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孙喆    提问时间: 2011-12-13 14:56
 标题:合同期内解除合同
内容:

    你好上一条的内容劳动合同法内容粘贴错了不好意思

    我所在的公司要在2011年11月29日和我解除合同,合同离到期还有16个月,企业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还是第八十七条补偿我,它们应该依据那一条给予我的赔偿,应该怎么解释八十七条里的两倍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12-15 16:3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你好。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的第39、40条,具体结合您自身的情况对应相应法律规定。

至于付给您的经济补偿仍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您可以参看第46条的规定。另外,对于第87条的理解您可以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给与您帮助。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常律师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拆迁领域以权谋私路线图:团伙作案 集体分赃
·律师举报问题食品未获奖励 工商称惹不起大超市
·母女逛街遇美容院免费体验 大娘被消费8800元
·经济纠纷案件笔迹鉴定“打架” 业内称无法确认
·现实版《法证先锋》上演 女子借拥抱将丈夫锤杀
·调查:75%建筑工人无劳动合同 4成农民工遭欠薪
·天津反扒专家总结11条防扒秘笈 坐公交别站门口
·天津市律师协会举办2011年境外培训工作总结会
·网购返券“条件”多 消费者难得实惠
·全国摧毁60个“地沟油”网络 危害得到有效遏制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