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一条的内容劳动合同法内容粘贴错了不好意思
我所在的公司要在2011年11月29日和我解除合同,合同离到期还有16个月,企业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还是第八十七条补偿我,它们应该依据那一条给予我的赔偿,应该怎么解释八十七条里的两倍
尊敬的网友:
你好。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的第39、40条,具体结合您自身的情况对应相应法律规定。
至于付给您的经济补偿仍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您可以参看第46条的规定。另外,对于第87条的理解您可以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给与您帮助。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