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歪风需动真格
官员造假,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造假成本太低,即使被查,惩处也较轻。有专家指出,以沈庆华为例,只是免去他的职务,沈庆华已到了退休年龄,免职又算什么处分?他们认为,年龄造假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行为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不得“涂改、伪造档案”的规定,官员年龄造假,不但要免职,而且应开除公职,让其付出高昂的违纪违法成本,这些都应该在制度上作出严格规定。
官员履历造假,反映出的是官员道德、诚信的大问题,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干部形象。有群众说,今天可以为了提拔升迁改年龄、改学历,明天就能为一己私利虚构政绩,欺骗百姓,造假官员无疑是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应该清理出干部队伍。
同时,让公众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被动过手脚的履历并没有使用什么高超的障眼法,其中存在许多常识性疑点和显而易见的漏洞,为什么能在有关部门这么多人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到底是监管部门的确看不出端倪,还是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都要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交代,提高造假及纵容造假的成本。
正所谓真金不怕火炼,干部的简历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更重要的是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我省在遏制官员造假方面已有制度方面的探索。今年7月,我省专门出台《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一律不提拔。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处长王利月表示,考察干部年龄、职务、学历等是否有造假行为,属于干部德的考核,这是干部考核的重点。目前为止,省委组织部还没有查到类似情况。一旦发现相关干部有类似造假行为,将严格依照规定,严惩不贷。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出现官员造假行为,说明我们现行的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制度、机制中存在某些缺陷。如果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健全,有严密的程序以及互相约束的纠错机制,这些伪造活动就不大可能得逞,如果从一开始用人单位就能够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干部考察,这种现象可能就不会发生。抑制选人用人中的腐败,必须从源头做起,要把主要靠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方面来。选拔干部一定要真正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社会监督无力或受阻,就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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