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和平区惠嘉公寓楼周围空地被一打着“天津天著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名号,在没有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任何许可其收停车费的情况下,也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也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许可,强行在进出口设立栏杆,霸占业主公用停车场,张贴布告限定业主8月1日前须将地上车位260元/月,地下车位520元/月按季按年交给他们,否则将禁止进出。
该公司不是惠嘉公寓的物业公司,凭着以前与开发商(该开发商早已注销)的关系在惠嘉公寓利用业主共有财产进行经营活动,包括地库自行车的存取,但这些经营活动并未取得业主们的授权,涉嫌违法经营。
翟某利用惠嘉公寓无人管理的机会,成立了“天津天著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设卡收取停车费,大肆敛财,并且收取的停车费用并没有用于惠嘉公寓修缮管理等。
通过查阅相关规定,翟某违反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作为业主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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