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您好﹗
我母亲于2011/10/22晚9点在天津市河北区跃逍遥KTV洗手间台阶处不慎滑倒﹐滑倒后右手臂被台阶挤压﹐当即拨打110和120送医救治﹐门店经理亦陪同就医并支付了检查费1200元﹐拍片后确诊为右臂肘关节位置粉碎性骨折三处﹐右脚软组织挫伤﹐需要打石膏并住院治疗﹐且一个月不能下地行走﹐该店经理听闻后拒不支付治疗费用且态度恶劣﹐之后干脆一走了之﹐打电话不接人也躲起来不见﹐我们认为商家对于我母亲的摔伤必须负责﹕
1. 该洗手间地面湿滑﹐到处都是水渍﹐无人清扫擦拭
2. 地面为光滑的瓷砖﹐没有安置防滑垫
3. 洗手间灯光昏暗﹐且地砖为黑色﹐一般人根本看不到此处有台阶
4. 洗手间未作任何标识牌提示注意
5. 此台阶距离洗手池不到50公分宽﹐导致我母亲洗完手后转身即踩到台阶边缘﹐加之台阶处地面湿滑﹐致使我母亲滑倒摔伤
对此﹐我想咨询律师以下问题﹕
1. 我们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包括什么﹖
2. 店家是付全责还是主要责任﹖如果是主要责任那他们需要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3. 由于我母亲摔伤的是肘关节处﹐医生说以后生理功能肯定会受影响﹐最好的状况也只能恢复到手能够到嘴﹐勉强可以吃饭的程度﹐以后连做饭都不可能了﹐基本上已丧失劳动能力﹐对此他们需要如何赔偿﹖能赔多少﹖
4. 对于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界定﹖
以上﹐烦请律师尽快给予解答﹐心急﹐盼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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