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月初在靖江附近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签定中介合同,中介公司并于事后几天找到买家,预交交一万元定金,让我们把房产证放在他哪,并要求买方于9月底付清全部房款,可到9月底告诉我们对方出差,或者以正在筹钱等为由让我们等着他们的回信,现在已经快到10月底已经过了一个月,从10月开始我们多次要求归还房产证,他以不在他们店,在总公司为由不给我们,并要求我们亲自联买房人,到他哪做合同终止,可是我们找不到这个人,并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找到去他哪做终止合同,我知道我有权要回,可是他不给我们房产证,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现在只能请求法律求助!
尊敬的孙晨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您的陈述,您与该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不知是否由买方签署。依照相关合同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履行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方当然要归还您的房产证件。否则,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