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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孙清湘    提问时间: 2011-10-21 10:41
 标题: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内容:

    我向政府机关申请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迟迟不予提供,也不给任何回答。请问该哪个法院起诉。

    我在上海,曾向二中院咨询,答复:非涉诉案件,不予回答。我问,我准备起诉,怎么能说是“非涉诉”呢。再次请求给予答复,但却不再回复了。

    上海还有一中院,不知他们怎么分工,特向你们请教。盼指教,谢谢!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1-10-23 11:4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清湘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国家的信息公开范围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信息经征得权利人同意,或者不公开将导致重要公共利益无法实现,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公开。

具体的程序是:信息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15日内答复(经批准可延至30日,征求第三人意见的时间不计),不应公开的告知并说明理由;不由本机关公开的告知找其他机关;信息不存在的告知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正确的告知其补正。

你可以去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赵文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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