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在05年9月1日经过政府、民政局、公证处跟公安局签订了专职治安员合同,期限是10年,属于一次性安置,当时政府和公安局的领导口头承诺每年给我们几个编制,10内我们的人都能入编,结果我们现在一个人都没入。我们的工资是最低人口保障线,这次全国又涨工资,我们才开830元。在07的时候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划到公益性岗位了,然后在前3个月左右,要把我们的合同改为一年一签,我们今年才刚到合同期的第六年。然后我们去北京上访,第一次我们去大概20人,直接去中南海了后来被北京市扶幼街派出所训诫,结果回到当地拘留两人,第二次上访到中央信访局,等了很长时间结果没有答复,第三次我也去了也到中南海了,去的人数是8人,回到当地都被拘留,这两次拘留时间为10天。第一次拘留的两人还在上班,我们第二次拘留的8人不让上班,我们的副县长给我们解答说已经给我们辞退。想请好心的律师帮助我们,我们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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