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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武茂华
提问时间:
2011-06-1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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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出车时受伤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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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开车去西宁送车,在西宁于一名出租司机发生金钱口角,被出租司机找人砍了十几刀,我已经报案,我的脸部受伤缝了十几针,请问公司负什么责任,现在我已经回到天津家中,公司说不管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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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6-20 23:08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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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武茂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叙述没有说明您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按规定,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只能由伤害您的行为人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按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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