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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利超    提问时间: 2011-06-18 14:02
 标题:饭店扰民问题
内容:

    您好

    我家是民用住宅,底层铺面开设了一个烤羊腿饭店,饭店抽油烟机管道共震回响导致整个楼感觉震动…噪音很大…并且常年伴有烤焦的刺激性气味,使我无法开窗通风…楼下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需要起诉他…让他停止对我的侵害…我需要以什么法律为依靠…他侵害了我什么?正常司法起诉步骤是什么?一般需要多少钱?我可以要求他做何种侵害赔付?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6-20 23:3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利超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您可以依法以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具体的诉讼费用待书写起诉状后到管辖法院咨询即可。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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