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在塘沽区居住,2006年上半年在塘沽区买的二手房,买房时未在合同中约定原房主迁出户口,只是口头要求,当时原房主因新房是期房,答应2年之内迁出。后来一直要求也不予回应,原房主一直没有迁出户口,我们家三口人的户口也在这里,去公安局查了一下,我们家这个户头上有7个正式户口,2个临时户口,也就是除了我们家的三个人之外,还有6个人在同时占用这个户头,公安局说我们可以去派出所申请冻结他的户口。可是我们希望能让他迁出户口,有什么途径?
尊敬的米丽娟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是户口主管行政部门。你们的户口问题,还是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意见办理为好。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