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是天津市和平区尚友里社区永勤里小区(购房时为“岳阳舒苑”)的业主,在此反映开发商天津市金阁置业有限公司(房信集团下属企业)在小区交付之前(2008年10月1日交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在没有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情况下,擅自与相邻小区岳康园业主签订协议,并且到和平区规划分局更改小区规划,取消原规划中与岳康园之间的围墙。严重危害了本小区的安全,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
1.岳康园下的底商“建和菜市场”私自在靠近本小区一侧开了两个后门,市场的商贩每天在门口乱扔乱倒,随地大小便,给小区带来大量的垃圾,随处可见。
2.由于菜市场两个后门早开晚关,每天都有大量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小区保安形同虚设。小区内多次发生自行车、电动车被盗案件,更有甚者小区发生了一夜之间多户窗户被撬盗窃未遂案件,业主人人自危。
3.这两个后门被菜市场用来进出货物,菜市场运货货车、三轮车、电动车及管理人员的轿车每天占用小区内的停车位及消防通道,每天车来车往,横冲直撞,无视小区保安人员的劝阻,态度蛮横。业主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老人、小孩不敢在院内活动。
4.菜市场管理人员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菜市场不用的杂物,并且破坏小区绿化私自搭建狗窝、鸡窝、鸽子窝。
5.开发商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本小区内的五个停车位送给岳康园业主使用。岳康园居民私自在小区内安装地锁占地,每天有十几辆车进入本小区。
6.岳康园居民随意在小区内遛狗,发生多起狗追孩子事件。
7.岳康园内存在日租房,人员混杂,加重本小区不安定因素。
8.由于没有围墙,在本小区与岳康园相邻部位发生三起由于高空坠物砸碎汽车玻璃、一起砸毁车门,多起恶意划车的事件。
自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积极征集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和呼声,往来奔走于开发商、开发商上级主管单位及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市建委、规划局(区、市)、政府信访办(区、市)等各级政府部门之间。但看到的是各单位漠不关心、敷衍了事、推诿扯皮、避重就轻、不作为。由于政府各级部门的不作为及方方面面相关人员的不支持,业主委员会大部分代表心灰意冷集体退出业主委员会,小区状况日益混乱。
2011年1月,天津市进行消防检查,永勤里小区消防通道占用严重,物业公司对车辆进行管理,菜市场管理人员将汽车堵在小区门口长达20多天,业主向各级部门反映无人过问。造成现在菜市场及岳康园车俩随意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稍有不顺就随意堵塞小区大门,业主怨声载道,至今政府各部门无人过问。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确定之日起30日内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金阁置业与和平区规划分局在没有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情况下,取消原有规划中永勤里小区与岳康园之间的围墙,造成永勤里小区安全无法保证,车辆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的无序状况,严重侵犯了永勤里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请予以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