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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通
发表人: 胡敏    提问时间: 2011-05-03 09:22
 标题:基于查询码0088569839后续咨询
内容:

    谢谢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伟政律师的解答。

    如果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确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判决不符法律规定”为由再次起诉?(因以过上诉期)。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权益?

    孩子目前上小学,现在起诉还需哪些理由?

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5-05 17:50    是否超时:

尊敬胡女士: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是孩子父亲收入的20%-50%,如果现在您感觉比较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风水律师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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