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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胡敏
提问时间:
2011-05-0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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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基于查询码0088569839后续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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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谢谢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伟政律师的解答。
如果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确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判决不符法律规定”为由再次起诉?(因以过上诉期)。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权益?
孩子目前上小学,现在起诉还需哪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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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5-05 17:50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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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胡女士: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是孩子父亲收入的20%-50%,如果现在您感觉比较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风水律师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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