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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贾滢祺    提问时间: 2011-05-10 15:31
 标题:烧烤,让居民苦不堪言
内容:

    在河北区宙纬路日盈里9门的底商,大鹏砂锅烧烤,每天早上经营早点,下午开始经营烧烤,因为烧烤的烟很大,楼上的居民根本没办法打开窗户。烧烤的后厨有一个排风扇,整天都把做饭的煤气和油烟排放到小区的楼道里,二楼和三楼的楼道经常弥漫着浓重的煤气味,二楼曾经有一位奶奶出现过煤气中毒的情况,住进了医院。因为经营餐馆,引来了很多蟑螂和老鼠,老鼠经常出没在楼栋里,还通过暖气管道爬到了楼上的居民家里,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夏天的时候,烧烤会营业到凌晨两三点钟,因喝酒而发生的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居民多次拨打110.小区居民把这些情况曾经找过综合执法等部门,但只能解决一时,不能根除,居民忍受了几年,实在苦不堪言。不知律师针对这些情况有什么建议可以帮助居民,期待您的回复!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5-11 17:0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根据您的描述和相关法律法规,我认为,底商与你们的关系属相邻权关系。

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团结互助以及尊重历史与习惯。其中,有利生产原则是指相邻关系主体之间,任何一方行使不动产的权利,不得影响相邻权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尊重历史与习惯原则是指对于历史形成的既定状态,如通风、采光、排水、建筑物间的通道、间隔等,相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底商在经营中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相邻权。你们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排除防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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