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尤小姐    提问时间: 2011-05-09 12:24
 标题:再次咨询王伟政律师
内容:

    王律师:

    您好!感谢您的回复,如您指点,我也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我要需要请教您我们公司虽然于2011年3月2日书面给我发出了解聘通知书,理由是“销售业绩不理想”,且不说它在这之前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签署过工作职责说明书和销售任务说明书,没有明确过销售指标,就因为个人恩怨以欲加之罪以“销售业绩不想想”为由给我出示了解聘通知书,通知我于2011年4月2日离职。

  我想针对没有任何培训和调岗就只提前30天通知?(工资支付到4月2日)这种做法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上对培训和调岗时限有无具体约定,或者是否对没有培训调岗有什么具体的补偿措施?未尽事宜还比较多,涉及无合同用工2年半,加班没有加班费,没有按时办理退工退档,没有按实际所得缴纳社保等诸多问题,我打算请专业律师帮我进行法律维权,如果您方便,还请和我电话联系详谈,可以吗?感谢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5-11 22:5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尤小姐: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再次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问题较为复杂,且已经与我们进行了电话联系。这里强调的是,对用人单位有关违法、违约行为给劳动者带来损害,造成损失的情形,都应依法赔偿。建议您到律师所进行更为详尽的咨

询,以便全面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顺祝生活愉快!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离婚后同居 律师:一方死亡 另一方没有继承权
·有关房地产的法律
·基于查询码0088569839后续咨询
·实拍:淄博“李刚妹”横空出世 嚣张炫富惹众怒
·实拍:酒后驾车出车祸 话不投机男子险被杀
·实拍:借酒消愁愁更愁 “魅女”街头惹祸端
·医院出“内鬼”专偷救命钱 监控视频被全部抹除
·实拍:团伙疯狂偷盗摩托车 警方现场抓捕一锅端
·李华:承载使命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韩刚: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和机制创新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