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创下山东省德州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的记录,德州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才受贿案曾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王德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王德才也曾洁身自爱,当初有人送来两箱啤酒,他也会感到脸红心跳。可是在“为了让儿子生活得好一点”的想法的驱动下,他从收小钱到搂大钱,直至狮子大张口明目张胆索贿,为儿子捞取了千万余元的钱财……
曾经拒绝接受两箱啤酒
王德才,1957年6月出生于济南市,后举家迁至德州市。
王德才的个人成长经历很简单而又一帆风顺。他高中毕业后到农村仅过了一年半的知青生活,便于1976年年底被安排到德州地区财税局(现德州市财政局)当办事员,从此他一直在德州市财政局工作。自1988年2月份起,只有高中学历的他,凭借天资聪颖、勤奋好学、扎实肯干、稳重低调,在政治上进步很快,历任副科长、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并兼任德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主任、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总经理(正处级)等职务,在被逮捕前系德州市财政局“二把手”、第十二届德州市政协委员。
“客观地讲,在1990年以前,我对自己要求还是很严格的。”王德才在后来反思走向犯罪歧途的根源时这样说,在没有担任副局长之前,他原则性强,坚持拒礼拒贿,有人上门送来两箱啤酒他也会脸红心跳,全部如数退回。
然而,随着职位的提升和手中权力的变大,他没有经受住社会上形形色色不良风气的影响和冲击,对原来深恶痛绝的请客送礼风气开始由拒绝渐渐变为认可。
“社会上好多人甚至是县处级领导干部都这样,我又何必呢?别人能收,我也可以收。这是我走向犯罪的第一步!”王德才在归案后的交代材料中曾这样说,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他从过年过节收受一些单位个人送上门的礼品礼金发端,由烟酒到现金,由几百元、几千元到上万元、上百万元,由被动受贿到主动索贿、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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