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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周和
提问时间:
2011-05-0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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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没有产权证的新房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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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离婚后有一套房产需要分割,但产权证没有办下来,无法交易出售,而且房子所属名字只有一人(但属两人共同财产),而且有几十万贷款两人共同还(贷款借款人也是一个),银行贷款也不给变更,是否这种情况下只有署名一方要房子,没有署名的一方是否就无法要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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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5-07 17:30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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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周和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的该处房屋是共有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可以协商处理。但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
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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