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天津市南开区,在1990年通过落实知青政策把我的一个外甥的户口由外地迁入我的户口,多年来他一直没在我这里住过,一直住在他的老家河北,近十几年来也没有了来往,现在听说公产房置换必须户籍所有人签字。我告知他把户口迁走,他只是口头答应,就是不迁走,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的房屋置换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让他把户口迁走。我问过法院,法院说没有法律根据,无权受理,户口是公安局的事,公安局说我们也没权利让人家迁户口。如果走诉讼,请给提示一下法律根据,谢谢。
尊敬的张志刚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所述的问题,对于您的外甥户口的迁移问题,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但为了解决问题,加之你们是亲属关系,还是尽量本着团结互谅的精神处理,并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