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 T | 健康 | 游戏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电视 | 视频 | 家电 | 未成年人| 赶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数码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分类 | 电台 | 企业 | 招聘 | 发布系统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发表人: xiaoxiao20    提问时间: 2011-01-27 14:42
 标题:劳动纠纷的问题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生完小孩后休完产假去上班,单位领导说没有岗位了,同时说与我所签的劳动合同也快到期了,将不与我续签合同了,并给我三个月时间叫我自己去重新找工作,并说离职后补给三个月的工资。现在过了三个月,单位叫我去办理手续,不过我的哺乳期还不到。我想问到一下,我应如何办理手续,单位需给我什么证明可以领失业证?单位这种作法对不对?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1-27 22: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xiaoxiao20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该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哺乳期保险应该谁来交
·律师:退休职工发生伤亡事故 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夫妻男方不幸去世还有义务养活公婆吗
·老人举牌寻风险投资打官司 打赢愿付一半钱(图)
·男子被救助送精神病院后猝死 家属欲索赔65万
·司机未办进京证打伤交警 上百路人齐喊抓打人者
·律师评析: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可双重赔偿
·男子被骂没本事蜜月杀妻 受审自称“气糊涂了”
·男子因一条短信杀害女友 希望在其坟前被枪毙
·丈夫怀疑妻子出轨点汽油纵火 与妻儿葬身火海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关于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