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hanghong7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就您的问题,《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如果您的姥姥没有立遗嘱,则您的舅舅的女儿可以代为继承,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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