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弥萧网友: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根据您的叙述,您的姐姐的丈夫,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您的姐姐可以依法提出诉讼,令其丈夫给付包括医疗费在内的扶养费。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据此,如果行为人情节恶劣,您的姐姐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追究其夫的刑事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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