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从09年10月开始到2010年7月1日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去公司的时候说试用期3个月,或许不用3个月就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工作都半年多了,没有和我签订合同,而且就在2010年7月1日,说现在单位经济有困难,没有岗位,给我没有法定岗,就当天让我离职了。现在我想了解的是,像我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可以说辞退就辞退?而且也超过试用期,不给交劳动保险是不是有经济补偿?
尊敬的网友,您好:
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您的单位要求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您要证明您是该公司的职员,比如:工资卡、工作证、工资条、上班时用的打卡的东西等。
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