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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happy
提问时间:
2011-01-1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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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这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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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书的一份遗嘱,代书人是继承人自己,另外有两个见证人(这两个见证人本身也是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放弃该房产的继承,同意代书人为唯一房产继承人),见证人有见证的资格吗?还需要在遗嘱里体现见证人“放弃该房产的继承”这一信息吗?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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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
2011-01-11 17:06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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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happy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该遗嘱的代书人是继承人自己,另外两个见证人本身也是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该遗嘱是无效遗嘱。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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