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吕英华   提问时间: 2011-01-07 11:01
 标题:上班途中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内容:

    6月份,李某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为躲避自行车,不慎摔伤头部,情况极为严重,生活不能自理,后期还需做手术及长期的康复治疗。 是否能够认定工伤?

回复部门: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2011-01-07 15:37   是否超时:否

吕英华先生(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栏目的关注。

    根据您所述,结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报警做出对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没有的话或者交通事故中李某负主要事故责任,本律师认为根据规定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风水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民生词典】工伤认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特警擒“油耗子”:私装特制泵30秒吸干大货燃油
·手术中有偏差致使术中时间加长
·中国农业银行实名制维权
·二手车买家不过户
·孩子产检(四维检查)均正常,但出生后腓骨不全脚趾畸形
·2年前卖房,今天过户税金涨了,谁该承担?
·卧室顶子渗水
·财产纠纷及法院判决事宜
·欠款
·拖欠工人工资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