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过世3年,过世前将6间房中的4间留给弟弟,有明确的分书,剩下的2间房为未明确说明,请问我姐妹(现已结婚嫁人)是否能有剩下2间房的房产权利,如果有,是按人口均分吗 谢谢
尊敬的ppxl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您的父亲对其两间房屋生前未作遗嘱,你们姐妹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子女与您的弟弟一样,都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根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您可以据上述规定,与其他权利人一起,依法妥善处理好您的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
感谢您的参与,顺祝生活愉快!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