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纯网友:
您好,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
鉴于你所述的产证是私产房还有公产房不明确,所以分两个方面给你分析:
1、 如果是公产房,您父亲只享有该房的承租权。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您母亲、还有三个姐姐都是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因此在您父亲去世后,无论是想过户给您还是您的母亲,这些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都应协商一致签订房屋过户协议书,再进行公证,然后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
2、 如果是私产房的话,该房屋属于您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去世后,该房屋的一半应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该房屋的一部分属于您和您姐姐所有。如果要过户您的名下的话,您母亲和您姐姐需要针对继承部分签署放弃继承份额的声明书,而您母亲享受的另一半房屋财产需要签署赠与声明,在两份声明下,才能将全部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而如果要直接过户到您母亲名下的话,只需要您和您姐姐签署放弃继承份额声明即可。当然上述两份声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
感谢你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元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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