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您好:我咨询的问题是在2010年9月中旬,我开车在台儿庄路与营口道交口附近,在我的内侧有一辆夏利想超车,由于我已经是在最内道,而且我的前面和左面都有车,我没办法让,那辆夏利就没超过去,等他能过去了,就超到我前面抹我,由于他急速超过我,而且又想抹我,造成他的车做了一个180度转弯,然后他对我又是竖中指,又是骂街,然后加速就跑了。当时我也没想要追他,我也追不上他,就继续前行,走到前面路口发现他在等红灯,就上前和他理论,拉开他车门指着他问他:你为什么骂我?他说我骂你行吗?我就骂你了!然后就双拳打我的头,我当时用双手护着头,拽着他一只袖子,在他打了二十多下后,我一使劲把他拽开了,他坐到了地上,然后我告诉他让他打110报警,我把车停到马路对过不碍事的地方,回来警察来了就一起去的派出所,然后他说胳膊动不了了要去看病,就先去了,这件事一直到现在,结果是他胳膊脱臼,脸上有轻微伤,伤检结果是轻伤,我的脸上也有轻微伤,我没有做伤检,他给了派出所一个要求赔偿的清单,我看了,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共84000多元,警察说这样没法调解,让我交了5000元保证金,转法院吧。我想问一下到法院会怎么判这个事?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