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的商品房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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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滨海新区政府 编辑:张雅妮 2025-09-26 11:21:00

内容提要: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有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尧**”留言:我是生态城宜禾锦棠的业主,小区约四分之三房子已出售,尚未交房,请问下我们小区现在是否可以成立禾锦棠业主委员会?还是必须交房后才能成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内,已交付的专有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接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根据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有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津云新闻记者张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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