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孙局长,我们如何保障保安员权益呢?
孙连凯:保安员作为保安服务的主体,他们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其自身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不仅关系到保安员个体利益,而且还涉及到保安服务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保安职业化进程的各个方面。为保护保安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指导市保安协会制定了《保安服务信用资质等级评定团体标准(试行)》,将保安员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保安企业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市公安局还指导市保安协会开展了“2020年度天津市保安服务普通保安员法定最低成本标准测算”,公布了保安服务行业指导价,成为规范行业发展、抵制低价竞争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与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保安员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确保保安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