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东青谈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的有关情况(1)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20-11-16 09:57:36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颁布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市财政局副局长连东青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解读文件的有关内容。连局长,您好!

  连东青: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连局长,出台《规定》的背景意义是什么呢?

  连东青: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为我们开展各项工作明确了方向。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具体职责,要求各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我们结合目前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现状,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司法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拟定了《规定》,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决策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厘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规范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市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规定》有效解决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九龙治水”和管理规制不统一的问题,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责任界定不清晰的问题,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加强化依法履职,依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行使出资人权利,通过市场化方式体现国有出资人意志。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