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于青华”留言:我孩子的母亲是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孩子在天津出生后入了当地的户口,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村里至今不给土地。18年老二出生还是没有得到土地。
宁河区区委回复:岳龙镇东未甸村自十几年前,就经村“三会”决议,规定所有外嫁女的孩子,即使户口登记在村,一律不享受本村补地政策,男方入赘且女方父母没有儿子的情况除外。此决议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经村“三会”再次确定。因此,您孩子的情况不享受分地政策。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于青华”留言:我孩子的母亲是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孩子在天津出生后入了当地的户口,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村里至今不给土地。18年老二出生还是没有得到土地。
宁河区区委回复:岳龙镇东未甸村自十几年前,就经村“三会”决议,规定所有外嫁女的孩子,即使户口登记在村,一律不享受本村补地政策,男方入赘且女方父母没有儿子的情况除外。此决议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经村“三会”再次确定。因此,您孩子的情况不享受分地政策。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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