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村里不给孩子土地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孩子的母亲是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孩子在天津出生后入了当地的户口,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村里至今不给土地。18年老二出生还是没有得到土地,2019年初我开始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给任何解决方案,望领导白忙之中能帮助解决问题,解决我一家生计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孩子的母亲是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孩子在天津出生后入了当地的户口,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村里至今不给土地。18年老二出生还是没有得到土地,2019年初我开始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给任何解决方案,望领导白忙之中能帮助解决问题,解决我一家生计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2020年01月07日,收到您关于反映岳龙镇东未甸村孩子分地问题的留言事项。接件后,宁河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委督查室深入岳龙镇,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
经了解,岳龙镇东未甸村自十几年前,就经村“三会”决议,规定所有外嫁女的孩子,即使户口登记在村,一律不享受本村补地政策,男方入赘且女方父母没有儿子的情况除外。此决议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经村“三会”再次确定。因此,您孩子的情况不享受分地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宁河区委督查室
2020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