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户籍公民随配偶办理户口迁入应该这样做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蓟州区政府 编辑:周婷婷 2019-11-06 10:02:00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佟川”留言:我是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019年5月结婚,配偶为甘肃省天水市农业户口。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何办理配偶方的户口随迁问题。

  蓟州区政府回复: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如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理。申请户口迁入人员需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该项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经核实,您与您的爱人结婚不满3年,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目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