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佟川”留言:我是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019年5月结婚,配偶为甘肃省天水市农业户口。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何办理配偶方的户口随迁问题。
蓟州区政府回复: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如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理。申请户口迁入人员需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该项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经核实,您与您的爱人结婚不满3年,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目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