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户口随迁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019年5月结婚,配偶为甘肃省天水市农业户口。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何办理配偶方的户口随迁问题。为盼。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019年5月结婚,配偶为甘肃省天水市农业户口。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何办理配偶方的户口随迁问题。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公安蓟州分局核实处理。
据公安蓟州分局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户口迁移问题,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如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理。申请户口迁入人员需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该项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经核实,您与您的爱人结婚不满3年,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目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安蓟州分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公安蓟州分局,联系电话:8286304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