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新的《若干规定》从11月1日起实施,我们要如何抓好落实呢?
陈晖:当前,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宣传好。我们已经起草了宣传提纲,下一步要广泛运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开辟专题专栏解读、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工伤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培训好。按照分层推进、逐级展开的原则,开展集中培训。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面向各区人社系统的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人员的轮训,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干部队伍的业务本领和依法行政水平。各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牵头组织面向各大企业、行业协会、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等单位参加的二级培训,增强全社会维护职工工伤权益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三是落实好。目前《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下一步还要陆续修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浮动费率、待遇支付等相关配套政策办法,成熟一个印发一个,尽快形成与若干规定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真正把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规范工伤认定鉴定适用标准,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要件,统筹安排好工伤预防、扩面参保、待遇支付、认定鉴定等工作,推动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率,发挥好工伤保险小险种服务大民生的作用,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做出新贡献。在这里,我也希望广大的网民朋友关注和支持工伤保险工作,共同为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保驾护航,共同助力天津营商环境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陈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解读《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