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调入用人单位有用人需求、且同时满足编制与岗位均有相应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跨区调动。相关政策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丹丹”留言:请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跨区调动工作吗?有相关政策吗?
和平区政府回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调入用人单位有用人需求、且同时满足编制与岗位均有相应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跨区调动。相关政策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