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8-04 13:11:53

标题:您好,关于事业单位工作调动问题

您好,请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跨区调动工作吗?有相关政策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9-08-12 14:5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留言收悉,区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查办理。已于2019年8月8日答复该同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调入用人单位有用人需求、且同时满足编制与岗位均有相应空余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跨区调动。相关政策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解答后,该同志表示满意。(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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