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郝恩海:《实施方案》要求,截至2018年底,建成以“政务一网通”为基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通过全面深化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放管服”改革和“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努力打造成国际一流,全国最优的建设管理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实施方案》主要改革内容包括5个方面。
(一)实现过程全覆盖。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审批全过程,涉及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分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按照资金来源、工程类别及建设规模划分为六类: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项目、财政投融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等。
(三)精简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凡无法律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确有必要实施的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对国家法律法规中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相关内容提请修改。
(四)优化审批阶段。《实施方案》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项目不同类型,实行分段审批、并联办理、交叉进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限时办结。
(五)转变管理方式。《实施方案》明确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的权限,凡是能由部门内部或部门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再以审批或备案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申报提供,转变为部门内部工作,强化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