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延斌”留言:本人购买枣林大道保利诺丁山项目三期商品房。合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距今已经过去六个月,并无任何赔偿和说明,把责任推给政府颁发的美丽工程。
西青区政府回复:经核实,延期交房情况属实,目前现场已基本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现正在办理最后的相关手续,预计6月底开始交房。关于索赔问题,建议您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和开发商协商或走司法程序。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关注保利诺丁山小区房屋交付问题,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业主尽早入住新房。(津云新闻记者 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