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6-08 11:47

标题:保利诺丁山小区延期交付问题

    本人购买枣林大道保利诺丁山项目三期商品房。合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距今已经过去六个月,并无任何赔偿和说明,把责任推给政府颁发的美丽工程。

    本人租房成本增加,无法落户。

    恳请政府介入,予以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18-06-22 17:4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延斌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待有结果将再次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青区委督查办

2018年6月8日


尊敬的张延斌网友:

  您好!经核实,延期交房情况属实,目前现场已基本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现正在办理最后的相关手续,预计6月底开始交房。关于索赔问题,建议您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和开发商协商或走司法程序。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关注保利诺丁山小区房屋交付问题,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业主尽早入住新房。咨询电话:879839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张家窝镇党委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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